臺南市立第一幼兒園106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標準

臺南市立第一幼兒園收退費標準

第一條:本園之收退費基準依據「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園收托對象不分性別,為3-5歲學齡之幼兒,收托方式為全日班。106學年度第一學期          教保服務期間自830日起至隔年119日止,週休二日。

第三條:家長應於學期初完成繳費程序。

  1. 學費於學期初繳交,5歲學齡幼兒入學免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3-4歲學齡幼兒入學免學費,其學費由臺南市政府補助。
  2. 雜費、午餐費、點心費、活動費及材料費均屬代辦費,於學期初一次繳交整學期費用;如有特殊情形,請事先向教保組提出申請,可辦理分期繳納。

第四條:園內幼童符合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之子

        女和身心障礙者子女,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本園將協助申請教育部()相關補助。

第五條:退費基準

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本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學費、雜費:

a.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b.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c.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d.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代辦費:本園以學期為收費期間,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午餐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第六條:本園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收費項目

收費期間

收費金額

備註

學費

1學期

5000

5歲學齡幼兒入學免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3-4歲學齡幼兒入學免學費,其學費由臺南市政府補助。

雜費

100

 

材料費

260

 

活動費

170

 

午餐費

680

 

點心費

800

 

課後延托費

 

依本園課後留園實施計畫與實際參與人數而定

保險費

1學期

189

保險費依當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所定收費標準辦理

家長會費

1學期

100

代收後轉交家長會運用

校外教學費

 

視課程活動安排地點

 

 

 

 

 

 

 

 

 

 

 

 

 

 

 

 

 

 

 

 

第七條:本辦法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1.繳費期限:即日起~106/9/4

2.本園各項收費依據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

3. 5歲學齡幼兒入學免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3-4歲學齡幼兒入學免學費,其學費由臺南市政府補助。

4.教保服務期間為106/8/30-107/1/19

5.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保險費189元;106學年度第二學期保險費1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