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校內科展

臺北市私立華興高級中等學校 小學部107學年度

校內科學展覽競賽實施計畫

       107.09.27修訂

一、依據:

(一)依「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二)依本校107學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目的:

(一)為達到本校辦學理念陽光、健康、知性之辦學理念,培養學生對於生活環境的觀察力、想像力、行動力、執行力。

(二)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習之興趣與獨立研究之潛能。

(三)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思考力、創造力與技術創新能力。

(四)培養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                       

(五)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倡導中小學科學研究風氣。

(六)改進中小學科學教學方法及增進教學效果。

(七)促使社會大眾重視科學研究,普及科學知識,發揚科學精神,協助科學教育之發展。

三、辦理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

   1、參加對象:本校四、五、六年級學生,每件作品作者以1至6位為原則。

   2、收件時間:107年12月3日至107年12月7日。

   3、繳交資料:

      (1)報名表(附件一)

      (2)作品說明書(附件二)

      (3)全開展示海報(附件三)。

      (4)其他:若有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本,亦可一併繳交。

      請將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視同放棄。

   4、指導老師:以任課老師為原則,或由學生自行詢問適合教師指導。

   (二)作品說明書審查及結果公佈日期:107年12月10-14日審查;

                                     107年12月20日結果公佈。

  

   (三)展覽科別:

1數學科

2、物理科

3、化學科

4、生物科

5、地球科學科

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 (機電與資訊)

7、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 (環保與民生)

(四)注意事項:

1.參展作品之內容應以學生所學習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參展學生應於作品說明書研究動機項下說明參展作品與教材之相關性(教學單元)。

2.為培養學生正確的科學態度,務必落實實驗研究過程詳實記錄的訓練。送件時檢送紀錄本及研究日誌,參展作品之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本(須成冊裝訂)應於收件時一併送審。

四、實施原則:

(一)科學性:強調「存疑創新、即物窮理」的科學精神;「實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科學方法;「客觀理智、嚴密徹底」的科學態度。

(二)教育性:著重學生科學興趣的培養,視科學研究為學習的過程,科學展覽為學習成果的相互觀摩及比較。

(三)普遍性:鼓勵學生志願參與的普遍性,非指定少數人參加,或被動式參與。

(四)鄉土性:輔導學生研究作品之主題應配合教材,由學校及住家附近環境中取材。

(五)真實性:輔導學生親自動腦動手,不假他人之手代做,或抄襲、仿冒、作假。

(六)安全性:培養學生善待生物及維護自然生態的觀念,並於製作展覽時,應將維護觀眾健康及生物生存視為主要考慮因素,不得有虐待動物生存之傾向。

五、評審標準:

   (一)主題或材料之鄉土性。 

   (二)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

   (三)科學方法之適切性(包括科學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研究或實驗日誌之詳實性及作品之完整性)。

    (四) 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五)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

   (六)主題與教材之相關性。

六、評審:

    由學校成立「科學展覽作品評選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敦聘校內外專家學者或老師擔任評審委員,並且評選優秀作品參加「臺北市中小學科學展覽競賽」。

七、獎勵:

    (一)各年級取特優、優等、佳作各若干名,獲獎作者頒發獎狀鼓勵,公開表揚。指導老師,一同公開表揚與頒發指導獎狀,以資鼓勵。

    (二)推薦四件優秀作品,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中小學科學展覽,並聘請校內自然老師或

        相關專長教師以進行培訓,爭取榮譽。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