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學校健康中心校護的回覆~
各位老師您好:
今年小一新生沒有護眼筆記,今早因有家長反映帶學童至合約醫療院所檢查,但因未攜帶護眼方案同意書及護眼筆記醫療院所不給施作檢查;已與衛生局承辦確認過,國小學童護眼檢查方案小孩直接到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檢查由醫療院所端提供同意書學校不需提供,衛生局承辦會再與醫療院所說明;若家長仍有疑義可與健康中心聯絡或是衛生局承辦吳先生((02)22577155*1755),再麻煩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