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身高體重視力通知單已發下,請需要複檢的同學於105.03.18前繳回回條,另本次護眼護照檢查時間為10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進行免費完整視力檢查,於完成檢查後將「護眼護照」與「視力檢查個案紀錄表」(粉紅單) 交回健康中心並協助保管,以免遺失。
本校自開學以來流感病例達11例(含幼兒園),經快篩確認為2例A流,餘多為B型流感。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3月1日函文之防疫政策指示,倘經診斷為流感,國小及幼兒園學(幼)生應請假至少七天(含假日)、 3天內若單一班級有2名學(幼)生經診斷為流感,將由校(園)方邀集家長代表開會研議防疫及停課措施。
流行性感冒防治工作請您共同配合事項:
1.環境清潔、保持通風、空氣流通。
2.正確勤洗手、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
3.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有呼吸道症狀時,務必戴口罩(濕掉需更換)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
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
4.與他人交談、互動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5.流感流行期間,避免出入公共場所或人多擁擠地方。
6.若搭乘大眾運輸、去醫院、電影院...等,建議配戴口罩保護自己。
7.注意飲食均衡、適當運動及休息,以維護身體健康。
8.生病時在家休養:有流感症狀立即就醫,並依醫囑服用藥物、在家休養,不上班、不上課。(若孩子經
醫師確診為流感時,請務必通知學校,並在家休養。)
9.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
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10.65歲以上長者、嬰幼兒、高風險慢性病患及孕婦等,為易發生流感併發重症的高危險群,應多加留
意。
11.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0800-001922)或本校健康中心2831-1004#225洽詢。
流感與一般感冒的差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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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流感 |
一般感冒 |
病原體 |
流感病毒 |
呼吸道融合病毒、腺病毒等 |
影響範圍 |
全身性 |
呼吸道局部症狀 |
發病速度 |
突發性 |
突發/漸進性 |
臨床症狀 |
喉嚨痛、倦怠、肌肉痠痛 |
喉嚨痛、噴嚏、鼻塞 |
發燒 |
高燒3-4天 |
少發燒,僅體溫些微升高 |
病情 |
嚴重、無法工作/上課 |
較輕微 |
病程 |
約1-2週 |
約2-5天 |
併發症 |
肺炎、神經症狀(雷氏症)等 |
少見(中耳炎或其他) |
流行期間 |
冬季多 |
春秋冬季 |
傳染性 |
高傳染性 |
傳染性不一 |
(少部分會出現噁心、嘔吐以及腹瀉等腸胃道症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局來文針對104年「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Tdap-IPV)」因全球缺貨而延遲供貨,市府衛生局業於12月23日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撥配疫苗,請轉知未完成該項疫苗接種之學生家長為建立學童完整之免疫力,針對須補接種之學童, 請其家長攜帶該通知單及兒童健康手冊正本(2者缺一不可)至本市預防接種協辦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並請接種完畢,持捕施打疫苗通知單繳回健康中心、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市府衛生局承辦人、電話:23759800轉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