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眼護照
護眼護照一年補助一次( 1130101-1131231),
視力保健建議半年檢查一次
學校視力檢查為初步篩檢,非確立診斷。仍請家長注意學童視力健康,倘有醫療院所的視力檢查單據(有視力檢查值或數據),請寫上班級座號姓名,繳回健康中心(視同已複檢)
若護眼護照於班級身高體重視力檢查「前」已使用:
請先將護眼護照交至健康中心登記,當天學童不會執行視力檢查,若有視力不良者,亦不會給予視力複檢通知單,視同已複檢。
若於班級表定身高體重視力檢查「後」使用:
視力不良者,可連同視力複檢通知單及護眼護照就醫,一起交回給健康中心登記。
若學童113年尚未使用護眼護照,鼓勵家長多加利用,以免損失權益,使用完畢後請繳回健康中心登記及保管。
若學童113年已使用過護眼護照,請繳回健康中心登記及保管。
⭐健康中心將會於今年12月底發下學童已繳交之護眼護照,於114/01/01開始可使用該年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