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0年2月8日(110)兒美字第023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110年4月7日(星期三)前送達教務處教學組,逾期不候。
三、參加作品:
(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二)、組別: 國小1~6 年級(共六組)
(三)、規格:
1 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3 客庄風情 (以客家人文活動、客庄景觀風情…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A4 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四、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五、每一學童最多參加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
一、為提倡美術教育及推廣藝術文化,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特舉辦旨揭活動。
二、本年度學生美展徵件類別為「書法、水墨、繪畫、水彩及版畫類」;報名方式調整為線上與紙本報名雙軌制,各類組評審分為兩階段,初選以作品數位影像檔進行,決選以作品原件進行。
三、校內收件日期自110年4月12日(一)至4月16日(五)止;得獎作品於110年9月3日(五)至9月22日(三)在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出。 四、隨函檢附110年新北市學生美展簡章及學校團體在學證明書清冊(如附件),敬請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