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效日期:自108年7月1日生效。
(二)限制使用對象: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
(三)實施方式: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四)非限制使用範圍:取得本署「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使用證書之塑膠吸管;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且公開陳列供選購者。
(五)罰則:公告生效日起至109年6月30日之違規者第1次勸導、第2次告發;109年7月1日起違規者逕予告發。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違反使用規定者處1,200~6,000元。
孩子們期待的活動之一,順利結束。
感謝家長們的愛心與贊助,讓活動順利結束,
雖然一開始天空不作美,但未減孩子的熱情,
在音樂聲中~孩子也能在指導下迅速的復原場地。
讓人真是感動~~~孩子們好厲害啊~~~
感謝熱情的家長們,提供商品供班級活動義賣,
活動當天,所有用餐或休息時間都回到教室,用餐後清洗乾淨並做好分類,
班級同學分組銷售如下:
08:20-09:00:24.3.5.8
09:00-09:30:17.15.19.11
09:30-10:00: 29.28.27
10:00-10:30: 6.9.1.7
10:30-11:00: 13.10.12.14
髮飾區:18+22 ,20+21
活動結束後
外掃區:23.25.26
資源回收總整理:2.4.16
各個班級小尖兵都各司其職,並要擔起自己的責任,
以利活動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