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活動日期:2016-08-30
本會置委員17人,採任期制,任期一年,以校長為主任委員,除四處主任、輔導組長、生教組長及衛生組長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本校各學年主任、科任主任、護理師及職工代表(由全校職工互選產生之)擔任,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本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