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108 學年度 長春國小五年三班108 學年度 長春國小五年三班

107年度「自編故事劇本」徵件活動-歡迎有興趣的孩子踴躍參加

辦單位:臺北市長春國小
肆、承辦單位:教務處
伍、參加對象:本校公私立國民小學一至六年級在籍學生及學生家庭成員。
陸、收件日期:自107年9月6 日至 9月25日(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柒、收件地點:長春國小教務處設備組,電子檔存放位置:Z:\02教務處\107自編故事劇本徵件
捌、徵件項目
請見附檔
玖、注意事項
一、 本次徵件活動低年級及中年級組為親子共同創作,高年級組為學生共同創作。親子組每件作品以親子各一人為報名單位,所有參賽人員皆須參與錄音。
二、 作品文本以 A4直式橫打,字型為標楷體,12級字,並須錄製聲音檔。文本須為聲音檔之逐字稿,非聲音檔之摘要,不符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 徵件作品字數限制為包含標點符號之上限,不符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四、 徵件作品可視故事需求夾雜多種語言,但不接受純外語之作品。
五、 作品聲音檔只須單錄角色聲音,勿加入配樂或音效,並請存成MP3格式,不符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六、 作品若有學生為不同就讀年級之組合,則以報名較高年級參賽。
七、 改編作品內容採原創方式,如有抄襲行為,一經檢舉則取消得獎資格。
八、 特優作品除獎勵外將另受邀至專業錄音室錄音後製(由於件數關係一年級組另增列優選作品)。
九、 每件作品指導老師以2位為限,以收件報名表登記為準,恕不接受後續追加名單。
十、 親子組錄音時,請以學生聲音為主,家長聲音為輔。
十一、 歷年曾獲獎之自編故事劇本徵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拾、報名限制:學生每人限報名一件作品
拾壹、評審
一、 由學校敦聘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規準
項目 評分規準
低年級 童話變奏曲 內容65%、創意性35%
中年級 自編故事高手 內容65%、創意性35%
高年級 小小編劇達人 內容65%、創意性35%

拾貳、獎勵:
一、凡於9月25日前將作品交到教務處者,核發享閱集點點數10點。
二、評選出低中高年級特優作品各3件,優選作品各3件,佳作作品各3件,分別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三、推薦優秀作品參加臺北市深耕閱讀自編故事劇本徵件活動比賽。

 

相關連結:http://www.ccps.tp.edu.tw/school_site/pub/downfiles.php?relpath=data/pub/201807050920460.doc&downfile=%E6%A0%A1%E5%85%A7107%E5%B9%B4%E5%BA%A6%E8%87%AA%E7%B7%A8%E6%95%85%E4%BA%8B%E5%8A%87%E6%9C%AC%E5%AF%A6%E6%96%BD%E8%BE%A6%E6%B3%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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