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Title:112 學年度 苗栗縣縣立新南國小輔導處112 學年度 苗栗縣縣立新南國小輔導處

他打我,我可以還手嗎?

他打我,我可以還手嗎?

「我被打,就不能還手嗎?」有孩子的地方,就有紛爭,當學生之間發生肢體衝突,孩子年紀小,不見得能敘述清楚事件始末,更何況人都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敘事角度。老師要怎麼處理?怎麼樣才是公平的處置和處罰?

「老師,他打我⋯⋯」掛著眼淚的小女生站在我面前舉報同班男孩的頑皮。站在後面、被告狀的男孩不服氣地說:「老師,她也有打我啊!」頓時還掛著眼淚的小女孩怔了一下,感覺理虧的突然變成了自己,這會兒頹喪地把頭低下去,身後的男孩小抖著下巴、覺得「嘿,這下扯平了吧?」因為老師說過,發生衝突時,絕對不可以回手,要趕快來報告老師,如果回手了,那就變成互打,老師就很難處理了。

看著這兩個身高相距一個腦袋的小孩,我突然想到:「這個乾瘦的小女孩難道不能在當時、以一種『正當防衛』的姿態反擊和保護自己嗎?而且被打的時候,一定有情緒吧!七歲的小孩如果生氣了,應該也是一種正常反應,如果被打就立刻回手,那就變成兩方都有責任嗎?」

重新審視眼前的兩個小孩,低著頭不敢說話的小女孩彷彿成了衝突中錯最多的主角,但是第一個男孩卻是一臉輕鬆自在,大概有著「反正要罰也是兩個人一起罰,怎樣?」的想法吧!

眼前這樣的情景挑戰了老師一向要求的:「被打,絕對不能回手,要立刻來報告老師,讓老師處理,如果回手了,那你也有責任。」

終於,我說:「我不會要求回手的女生跟你道歉,因為在她被打的時候,她有權力採取『自我保護』的回應方式,而你卻是隨自己的心情對同學做出攻擊的行為,所以你必須道歉,並且接受處罰。」男孩的眼睛從不敢置信對方「無罪開釋」的瞪大、到瞭解並接受『法官老師』說明的理由慢慢平緩了情緒,原本低著頭默默不語的小女孩這時也抬起頭來,露出一個『撥開雲霧見日出』的笑容。

「我被打,就不能還手嗎?」我想,這在留言板上肯定又有一番討論,但是,不管什麼樣的解決方式,我相信都要視當下的情景做出大人最智慧、最公平的處置囉!至於「處罰」是什麼?

我要求出手的男孩為女孩「做幾件有愛心或開心的事」,哪些算是有愛心或開心的事我不知道,但在這男孩想破頭、擠出來幾件愛心或開心的事之前,班上應該會有一陣子的平靜期,而感受到男孩『愛心服務』的小女孩,相信就不會太在意曾經有過的衝突了。

事實上,當下衝突發生時,孩子是有情緒的,如何解決孩子當下的情緒且不將情緒帶回家裡去跟家長告狀,是法官老師的班級經營挑戰議題之一,許多老師做出因班級管理時間的壓迫下做出裁決後,因為當下未能顧及雙方當事者學童的情緒如委屈、不滿、身體疼痛等,所做出的裁決影響孩童整日的情緒,回到家後孩童一股腦地將情緒發洩出來,自然引起家長的心疼與不滿,連帶親師關係箭弩拔張或彼此不信任,甚而告到法庭。如何有效的處理打架事件,則是我們必須要學習的課題。以下就是我參考一些資料所提出的方法。

一、了解發生衝突(打架)事件之原因:在處理衝突(打架)事件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學生為何會產生衝突(打架)事件,才能及時的對症下藥。若只是一昧的制止學生衝突(打架),只是治標不是本。在青少年問題與輔導論文集,陳清輝(民85)提到學生間之間暴行之型態,有以下四種型態,其中在小學較易發生的型態是A、B、C三種型態:

A嬉戲作弄型:行為少年常模仿、惡作劇、無知、好玩或表現與眾不同心理,而發生破壞公物、欺負同學強迫勞務、強迫推銷等動作。攻擊行為較輕微。

B、防衛過度型:猜測自己可能會被欺負或風聞他人有不利於己之行為,則採取過度防衛的方法,如預備器械、召集幫手或預先設定地點埋伏襲擊對方等,而引發愈想不到嚴重的事件後果。

C、主動報復型:因雙方在之前就有過節而懷恨在心,或仍心存不滿、不平,認為需討回公道才得以扳回面子,消除憤怒,故採取以牙還牙或另有圖謀傷害之舉動。

D、投機取利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如勒索他人錢財、物品,有以惡言相逼、摑打耳光、拳毆腳踢、刀器威脅、搜身使其就範等方式,行為者以對方心生害怕,不敢聲張,則變本加厲,雖知法但以投機心態觸法。

E、學生特殊情緒型:今年3月份網路廣為流傳的高中生課堂暴走怒打老師影片,課堂上該生與數學老師發生言語衝突,進而演變成打老師的影片,事件發生後引起熱議,任課老師該如何與特殊生相處、衝突當下如何自保、其他同學和輔導老師能如何協助,避免再次發生傷人事件?

二、處理方式:「老師,我看到小明和隔壁班的小黃在我們班上打架,打的好兇,小明的眼鏡都被打壞了。老師怎麼辦阿?」當中午吃飯時間,在辦公室裡和同事吃中飯看新聞聊天時,突然有名同學跑來跟你說班上發生打架事件時,你該怎麼辦呢?遇到這種班級打架事件,我們可以用以下幾個步驟解決。

A、初步評估:喝止動武者,如認識動武學生,可直呼其姓名及喝其停手。

B、場面控制:

1、老師先保持冷靜,不要被情緒牽動。

2、表明自己身份,然後嚴厲地要求兩方學生分開。

3、若有旁人圍觀,勸喻與事件無關者離開。

4、表示在公眾場所打架的嚴重性及可能的跟進工作。

C、初步了解事件:

1、了解雙方在事件中的陳述,從中可了解誰是核心關鍵人物及不同人所擔當的角色。

2、態度要嚴厲,但要保持公平公正,千萬別急著把自己變成裁判,讓學生可先輪流自由表達,並要求學生不可插嘴避免衝突再起。

D、注意事項:

1、為易於控制場面,到場老師人數不能太少。

2、安排與該批學生較相熟的老師到場協助處理,因有利於了解及游說工作

3、如情況容許,老師當中亦可分工,部份擔任嚴厲的角色;另一部份安撫及勸化學生,角色較寬鬆。分工的好處有利於處理不同性格的學生。

4、學生如有表面傷痕,可由老師或社工帶往醫院急診室驗傷。

5、不要隨便放過生事者,因這會讓問題延續,後果可能會演變得很嚴重。

6、當天事件發生後,應該立即與家長說明並追蹤雙方孩童的情緒發展,不建議以文字方式來跟家長溝通。

7學生衝突發生後,先檢查雙方是否受傷,要不要送醫,如有送醫治療,務必晚上電話聯繫追蹤,確認孩童的情形,並告知校長事件經過。

8、學生犯錯,是一個讓老師及社工介入、令學生改過的好機會,事後老師可以要把個人的衝突行為事件,轉化成團體可以共同討論、學習的經驗,老師要學習正向面對學生的衝突,更應和家長分享「衝突的正面價值」。「每個人想法不同,有衝突很正常」、「衝突讓大家把話說得更清楚」、「衝突能學習自我表達、了解對方、增加觀點、尊重與自己不同觀點的人」……等等,孩子才能從中學習成長,並在學校日或親師座談會時機,清楚向家長說明自己處理學生衝突事件的理念與原則。

三、衝突的善後策略:發現學生彼此有衝突時,應先設法協同其他教師或學生將這些衝突的學生隔開,釐清衝突之真象,使彼此之暴力行為能立即停止,同時要迅速通知訓導人員前來處理,且應事後應妥善處理,使其不再繼續發生。衝突事件處理完畢後,就不要糾結在事件中,應該利用導師時間或級會時間教導孩子正向解讀,繼續學習跟同學好好相處的方法。同時告知學生,當別人動手時,要懂得保護自己,遠離對方並大聲說:「我不喜歡你這樣做!」或是直接跑到有大人的地方,不到最後時刻,不要輕易動手,要讓孩子知道:「只要動手就得承受動手的後果!就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以免有時單純的糾紛或是幼稚的玩笑愈滾愈複雜、愈滾愈大。

四、預防措施:我們還是老話一句:「預防甚於治療」,與其等到學生發生打架事件,不如我們身為老師能先能將學生的問題解決,讓他們因為了解彼此、尊重彼此才不會去用暴力去傷害對方。於是,老師所具備的輔導能力就是關鍵所在。當然,空講輔導這兩個字大家都會,要怎樣落實才是老師們該學習的地方。總不能學生一有問題就交給訓導處或輔導室去處理吧。以下就介紹一些預防措施(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犯罪預防寶典):

A、加強學生心理與諮商輔導工作,鼓勵學生談其問題,並提供增強其人際溝通能力、情緒處理能力、問題反應能力。

B、提供有益於學生身心的活動,如自我了解、學習技巧、自我肯定等訓練、人際溝通等訓練。

C、賞罰公正、明確,少懲罰、多獎勵,並多給予學生獎勵、讚美及獲得成功與肯定之機會。

D、教導情緒困擾及其他適應困難學生學習破壞行為之代替行為及處理不良情緒之方式。

E、減少教師不公賞罰方式及不當之管教方式與態度。

E、對經常違規與觀念偏差之學生提供一些法律課程及價值觀輔導,並常與輔導處聯繫、社會福利機構配合,以便對其家庭提供必要之服務。

五、結論:在學生衝突中,掛彩的孩子不見得完全沒錯,出手打人的孩子,也不見得都是衝突的引發者。因此,老師在處理過程中,應儘量用中性、客觀的複述,為雙方歸納他方才所表達的關鍵字眼或要點。千萬別「偏袒」了某一方,反而推升「老師都偏袒別人」的委屈與怒氣。

舉例來說,如A撞到B,倘若直接對A說:「你怎麼撞人,別人會痛呢!」這種表達方式就很容易被解讀為「袒護被撞的一方」。但若能換種說法,告訴A:「B說你撞到他,他會痛呢!」這種敘述方式就是保持中立,引導孩子說出自己的感受,老師只是加以歸納、重述,這樣學生才不會覺得「受到不公平對待」而愈說愈生氣。老師處理事件告一段落後,也可主動用電話先跟雙方家長溝通。在致電告知的過程中,廖清碧提醒:絕對不能只顧著「為班上發生學生衝突感到抱歉」,而沒有把最重要的「孩子在過程中學到了什麼」傳達給家長。

此外,也提醒老師,「請出手打人一方的家長,打電話給受傷一方的家長致歉」,要很謹慎。因為若遇上較威權的家長,很可能會覺得面子掛不住,因而激起「都是小孩害我這麼難堪」的憤怒情緒,而不當懲罰小孩。如此一來,孩子隔天很可能會帶著受傷的心靈與怨氣來到學校,又把氣出在同學身上,造成「惡的循環」。她語重心長:衝突,要用愛與關懷才能化解。有時太專注於「是否道歉」,對事情並沒太大幫助。

長年與教師分享人際關係溝通技巧的廖清碧觀察到老師怕家長,通常代表著「我不知道該如何影響家長」,或是老師通常面對家長時,很容易升起:「挑剔我的人來找麻煩」的想法。「最重要的是,不要怕!」廖清碧老師提醒老師換個想法,「家長今天會來,是因為操心跟害怕,他們需要我的幫助。」當想法改變時,自己臉上的表情與說話聲調,也都會在不自覺中變得較可親與柔和;同時,當老師處理學生衝突時,都能掌握「互相尊重,以理溝通,彼此妥協,達成共識」的原則,之後即使面對家長的無理詰問,自己因立場公正,並讓學生從中成長學習,這較容易化解家長的擔憂。

「一旦當了老師,就不要讓自己的情緒與成長經驗影響了小孩,」不斷透過各種場合,主張「衝突可以帶來學習」的廖清碧強調:「唯有用正面的態度看待學生衝突,親師生才都能從中一起學習,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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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新南國小新生入學活動1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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