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文教學】 《拔一條河~記敘文》 十二年國教國語文課綱 學習內容(字詞) Ad-Ⅲ-1 常用字部首及部件的表音及表義功能。 學習表現(識字) 4-Ⅲ-2 運用字的部件,了解文字的字音與字義。 以課文為例:「倉」部件 課文語詞為 重「創」 滿目「瘡」痍 接下去讓學生發表學過「倉」的字詞 「搶」匪、「手」槍、「嗆」辣 再來學新的「倉」字詞 「蒼」白、「滄」海、船「艙」 如此利用識字詞九宮格 即可開展學生的字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