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
現配合教育部防疫政策,自111年9月12日起調整停課標準,倘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與導師,取消暫停實體課程3天之規定,改以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
若幼生(第一胎,有繳註冊費者)需請假,家長於請假日1日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5日以上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依請假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之比例退費。幼生倘為確診者或為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不受請假日數須達連續上課日5日之限制,惟家長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退費日數至多5日。
達到退費條件者,請事先告知班級老師並填妥假單,學校將於每月月底造冊退費。
請家長準時於月底繳交假單,逾時將無法辦理退費,謝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