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幼兒園臨時特殊教育助理員甄選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甄選資格: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相關 資歷者優先遴聘。
(二)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須繳驗駐外單位學歷屬實文件 (含中譯本),且為我教育部承認者。
(三)專業背景:具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復健、職業輔導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甄選類科名額及聘期:依甄試結果,必要時得不足額錄取。
類科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時數
備註
幼兒園臨時特殊教育助理員
1
2
自 109 年 8 月 31 日起
至 109 年 1 月 20 日止
依每週1至5。
每週15小時
1.時薪 160 元
2.可參加勞保、勞退、健保
工作性質
依教育部規定,特殊教育師助理員之服務方式及內容為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及安全維護等。
四、公告期限間與方式:
(一)自109年8月 25 日(二)起至8月 27 日(二)止。
(二)於台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網站公告簡章內容。
五、報名日期:109年8月 28 日(五)上午9:00至11:00 止。
六、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或幼兒園(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七、報名方式:檢同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
詳細訊息與報名表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