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病例,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今(2021)年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將維持或調整相關管制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若超額則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
5. 婚宴、公祭:
(1).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80人、室外3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6. 餐飲管理: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新增同住親友聚餐不受限使用隔板、梅花座及專人分菜。
7. 醫院探病: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身心障礙、病況危急及住院天數達7天以上者之探病;探病者須遵守探病時段、人數限制及出具篩檢陰性證明等規定。
8. 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指引或規範得開放:K書中心、室內遊樂園、海釣場、海泳/浮潛等水域活動。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穩定控制中,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9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於穩定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措施調整經驗,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相關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5. 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6. 婚宴、公祭可開放:
(1) 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 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7. 超商由工作人員服務可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
8. 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得開放: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親子館、桌遊場所(限一般零售交易)、游泳池、職業訓練等。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3. K書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已在可控範圍,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阻絕病毒於境外;此外也積極提升疫苗涵蓋率,讓民眾獲得保護力。指揮中心提醒,防疫不可鬆懈,籲請民眾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才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3日桃教體字第1090007814號函辦理。
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2日決議,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
109年2月25日(星期二)開學。
三、寒假期間既有室外性體育營隊(田徑、躲避球、羽球)正常辦理,學校會每日進行孩子體溫量測與雙手酒精消毒,請大家做好個人健康管理。
四、寒假停辦營隊:寒假書法營(2/3-2/7)、數學小老師寒訓(2/5)、低年級「好好玩數學營-寒假班」(2/6-2/7)、寒假合唱營(2/6-2/7)。
五、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六、其他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 14 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七、開學後各項相關行事,近日內經學校會議討論後公告於學校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