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作為先前於 2020 年 11 月宣布的救生艇計劃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宣布了香港人獲得公民身份的新途徑。
移民部長、難民部長和公民部長馬可·門迪奇諾議員為希望在加拿大工作和生活的香港人概述了新的途徑。
這兩條新途徑的詳細信息包括:
為在加拿大大專院校學習的香港人開設的課程。要獲得此計劃的資格,香港人必須在過去 3 年內在加拿大指定的專上學習機構完成以下教育證書之一,並且他們必須完成至少 50% 的學習計劃(親自或在線)在加拿大時:
- 學位(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
- 至少 2 年課程的文憑
- 至少 1 年課程的研究生或研究生證書(文憑或證書);此外,該課程必須要求獲得大專學位或文憑,並且必須在開始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之前不超過 5 年獲得。
過去三年在加拿大有一年工作經驗的香港人。要符合此計劃的資格,香港人必須在過去 3 年內在加拿大擁有至少 1 年的全職工作經驗(或同等兼職工作經驗,即總共至少 1,560 小時);他們還必須在過去 5 年內在加拿大境內或境外的專上學習機構完成以下其中一項:
- 學位(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
- 至少 2 年課程的文憑
- 至少 1 年課程的研究生或研究生證書(文憑或證書);此外,該課程必須要求獲得大專學位或文憑,並且必須在開始研究生或研究生課程之前不超過 5 年獲得。
香港觀察政策總監約翰尼帕特森在評論加拿大政府的新救生艇流時說:
“我們歡迎加拿大政府的這一聲明,它承認人權狀況不斷惡化,以及希望離開這座城市到加拿大開始新生活的香港人的需求增加。
展望未來,我們希望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長繼續研究加拿大政府可以改進該計劃的方法,包括為沒有在加拿大工作或學習或足夠幸運的香港人提供途徑以取得大專學歷。
鑑於居住在香港的加拿大人和居住在加拿大的香港人數量眾多,我們敦促政府考慮擴大家庭團聚規則的範圍,包括大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