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個數的所有因數(自己除外)全部加起來,如果剛好等於自己,那這個數就是「完全數」。
以數字6為例,6除了自己以外的因數是1、2、3,1+2+3=6,剛好等於自己,所以6是一個「完全數」,而且是最小的一個。
完全數有個有趣的性質:每一個完全數都是由1開始的連續整數的和。
例如:28的因數有1、2、4、7、14、28→1+2+4+7+14=28
所以28是完全數
同樣的我們可以把式子寫成
28=1+2+3+4+5+6+7
(其中3、5、6是由因數14拆解來的)
在古老人工計算的年代,發現這樣的規律是非常了不起的事,現在由於電腦的輔助,可以讓我們輕鬆的去推算這些數字。